易游yy体育下载官网:最高院:新公司法施行前认缴股东转让股权有这种状况的不担责!

来源:易游yy体育下载官网    发布时间:2025-12-15 19:58:17

yy易游体育官网登录:

  新公司法第八十八条规则,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的,由受让人承当交纳该出资的职责;受让人未如期足额交纳出资的,转让人对受让人未如期交纳的出资承当弥补职责。

  最高人民法院事例库当选事例《某租借公司与张某传等股东危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职责纠纷案》中清晰:

  新公司法施行之前,在没有依据证明转让时公司还有其他债款的状况下,不能得出股权转让时公司损失清偿才能、转让股东具有躲避出资职责歹意的定论,转让股东不必担责。

  本案中,张某传于2017年11月22日将其20%、30%的股权别离转让给张某峰、张某强,张某峰、张某强均自愿承受该股份及相应债权债款,自此,张某传非某实业公司股东身份;在其股权转让时,公司债权债款数额没有确认,且其股权转让后,某实业公司对某租借公司所欠租金已结清。因而,张某传转让股权时,某实业公司仍具付出才能,张某传并不具有乱用股东权力,以股权转让方法逃脱2017年欠付租金的行为;且张某传的出资系认缴出资,享有期限利益,现有依据不足以证明张某传转让股权时乱用公司认缴制,乱用股东权力,以股权转让方法逃脱出资职责,危害了某租借公司作为某实业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故张某传不该承当职责。

  某实业公司欠某租借公司的租金在2017年得到清偿后,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某实业公司仍欠某租借公司相应租金,所欠租金时刻均在张某峰受让股权后、转让股权前,张某峰归于乱用公司认缴制,乱用股东权力,以股权转让方法逃脱出资职责,危害了某租借公司作为某实业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张某峰应当在其未交纳认缴的出资360万元范围内对某实业公司对某租借公司所负债款不能清偿部分承当弥补补偿相应的职责;秦某新作为继受股东经过股权转让方法从张某峰处受让某实业公司股权,其在受让股权时,已明知或许应当知道向其转让股权的股东未实行出资职责,在秦某新受让股权后,其认缴出资虽未到期,但在某实业公司呈现不具备归还到期债款才能、契合破产景象但未请求破产,契合股东出资加快的景象下,秦某新应在其受让的股权未交纳认缴的出资360万元范围内对某实业公司承当的债款承当弥补补偿职责。

  关于2024年7月1日新公司法施行之前因股东未届出资期限转让股权引发的出资职责纠纷案件,应当依据原公司法等有关规则法令的规则精力确定转让股东是否承当职责。

  本案同一股权进行了两次股权转让,收效裁判确定第一次转让股权的股东不承当出资职责,而第2次转让股权的股东承当出资职责,是结合个案查明的详细法令现实,差异两次转让面对的不一样的状况作出的判别。

  法院确定第一次转让股权的股东无须承当出资职责的主要是依据在于,该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公司虽然负有小额债款,但在股权转让后,即在较短期限内予以归还。在没有依据证明转让时公司还有其他债款的状况下,难以得出股权转让时公司损失清偿才能、转让股东具有躲避出资职责歹意的定论。

  而第2次股权转让时,虽然仍未届出资期限,但公司债款产生在此次股权转让之前,在股权转让时大部分债款未予归还,且在转让后亦未得到清偿,而股东在公司被申述归还大额债款的状况下对外转让股权,据此得出股东转让股权具有躲避出资职责的歹意,从而判令其承当职责。

  周军律师提示,新公司法施行前,股东未届出资期限转让股权,没有危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不能确定转让人具有躲避出资职责的歹意,不必担责。遇到有关问题,主张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寻求有用的法令协助,避免失去维权良机。


最新文章
相关产品
  • 服务热线

    0555-5318202

  • 固话

    0555-5318202

  • 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西路49号(法院隔壁)

扫码关注微信

版权所有 © 易游yy体育下载官网 | 营业执照 | 技术支持:米乐yy易游体育入口 | 免责申明 | 皖ICP备18017493号-2